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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

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

2021-02-26

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

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

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

各市州、县市区医疗保障局,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、县市区税务局,各市州、县市区财政局:

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,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,经研究决定,将我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。还没有完成年度参保征缴任务的市州、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力度,加快医保费征收进度,确保3月底前完成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%以上的工作目标。

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

湖 南 省 财 政 厅

2021年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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